前幾天,有位網友(怪動作)到我的部落格留言↓

怪動作2006/11/30 15:00 回應

JJ麻**

應該是這一篇吧??

http://flycall.com/bbs/viewtopic.php?t=235024&postdays=0&postorder=asc&start=0

爬了好久,終於爬完了,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-----"精采"      ==+

不過,看完了還是有感而發啦!    有我小小的淺見,你大可參考參考!!

你和犬寶屋的糾紛,到此應該都還不算是結束,因為我看到最後,

你打的最後一篇是-----~{從今天開始,即使你在飛格攻擊我或是抹黑,我不會在飛格做出任何的回應!!}~

犬寶屋打出的最後一篇是-----~{狗不用看也不用收回,多賠償一隻狗寶寶或退當時買的一半金額}~

這就是你所說的不了了之吧!!??

坦白說,我也是從網路上看到你所陳述的黑心犬舍,才得知你的部落格和犬寶屋的部落格,

當然,也是看了很久你們的故事,    有的人一定會替誰或誰抱不平,當然有的人看的是在電腦前大笑,

不過話說回來,犬寶屋當初賣你的狗是吊來的沒錯,也是不爭的事實,犬寶屋也已經公開說明狗是吊來的,

也是有心有意才會和你談有關賠償的事情!!      不過,就人生的一部戲來說,像賭---如果要賭,也要有本錢,

不是嗎?    你所買的狗雖然是你覺得有問題,但必竟也是該帶出來看看的,當然是以消費者的心態,誰都想要一

個公平的對待,公平的賠償!    不過事情就像是犬寶屋所說的,你們在網路上吵也吵了快三個月了,你的狗還是

都沒帶出來,反而已經轉給你的朋友,而如果你覺得狗有什麼問題,應該要先告知你朋友這隻狗的狀況,不該讓

你朋友配種的,先不用提說你無法決定你朋友的作法,因為只要聽到的旁觀者,都會認定這隻狗跟本是沒問題

你才轉給你朋友,然後才配種!  這是無法更改的事實,因為你也公開過你也承認過,所以,想必你說你也很有愛

心的讓這隻狗有更好的生活,那你都說你不是要買狗來繁殖,那你轉出去的狗又讓你朋友帶去配種生小BABY,

你會作何感想!!?   他不是更可鄰!!?   反而原本如果是你飼養的話,不是都不用生了嗎??      而你手頭上沒有像

我剛剛所說的,"本錢",那你要怎麼和對方談條件呢?    也是不爭的事實,你狗已經不是你的,那犬寶屋開出最後

一個條件,是你完全都沒損失什麼了,也都不用多付什麼費用,就能拿回一隻新的狗寶寶或拿回當時買的一半

的錢,何樂而不為呢?   你的優勢就是又多了一隻狗寶寶或拿回不算損失的錢,而你朋友那狗也留著,狗到時也

會生小BABY,你們買方這邊都不算有什麼損失,不是嗎?

而犬寶屋當初也是有錯在先,不先告知你買的狗是吊來的,而有意的欺騙和你成交,你的告知狗有問題但也

提不出什麼證明,犬寶屋怎麼肯讓你退換!!    而犬寶屋在飛格也提出,如果你懷疑是哪一間犬舍是你買的這

隻狗的出處,那他也是願意付出所有的費用驗DNA,但如果驗不出近親或驗不出狗拔麻的話,你覺得你有必

要付這些可觀的費用嗎?     我想-----~{誰都沒這麼笨吧}~!!   也就上述所說的,只是現在變成賭大一點而已!

既然你都在你部落格上打出犬寶屋已經道出無償賠償,也就是你所想要的了,那犬寶屋也已經在公開場合打

出來,也要你回飛格回應一下,這一點也不過份,反到是一些旁觀者在吵!    誰吵都覺得自己有理,但如今你覺得

你自己也有理的話,你就該出面回應了,   ~{黑心犬舍}~是從你而發起的,所以你發起的話就更不該不回應,

因為你的作風,無非是想讓更多人知道你的糟遇,既然已經是成為網路上公開討論的言論,你是當事者也是發

文者,沒理由說一說就又放著不管!     對吧!!

而因為你和犬寶屋的事件是到現在都還沒有結束,也沒有結果,事件擺在飛格裡,賣方是提出你要的條件,想必

犬寶屋提出來的是很完美的條件了,但在這段你所在網路上打的~{黑心犬舍}~的文章,當然也希望你能擺出

合理的補償,必竟,你和犬寶屋的對話裡曾出現你所說的~{別管你的言論自由}~ !!    但你是在事情還在談的過

程中而打出來的,任誰都不能接受!!

不過,如果這麼吵也不是辦法,當你覺得犬寶屋有詐欺之嫌,你大可告上消基會,更可告上民事法院,事情也會水

落石出,還給你一個公道!!    但犬寶屋的現今條件,應該是你所要的條件,也不再也不是什麼立場不同了!!   

PS: 因為寵愛代我朋友幫我買的,那朋友不知要不要擔這個購買資訊的風險,我要在問看看囉!!  

粉紅玻璃娃娃2006/11/30 15:24回覆

你好,

如果他提出的條件是照你這樣寫的話,那可以請他跟我聯繫!!

配種的問題,我承認是我的疏失,當初我應該將他結紮後再轉讓。但是,轉讓後我只有建議卻無決定的權利,請你了解這點。

生baby跟幸福是兩件事情,他過的非常幸福這是一個事實。

當初他們說要驗DNA我已經表明我願意帶狗狗出來,我也在最後一篇聲明中表示,如果他想要看狗狗,請和我聯繫。

黑心犬舍事件,字字句句皆為屬實,並無編造,如果犬寶屋認為毀害商譽可以採法律途徑。

我已經和消基會連絡過了!近期我會將一些資料張貼在網路上。

至於訴訟法庭,我不打算採取主動控告,因為諮詢律師已經花費不少,主動控告想必這是另外一筆支出。

謝謝你的建議!

至於寵愛的部分你再自行考慮吧!

 

by 謝謝你建議的JJ麻麻

 

說實在的,我不清楚犬寶屋有沒有說這句話,如果怪動作所言屬實,我要大聲的嘲笑犬寶屋一番。

因為根本就是說好聽的,從我不上飛格到現在已經快一個禮拜了吧?

犬寶屋一通電話也沒打來,是講心酸的啊?真的是很可笑

↑以上假設為犬寶屋有開這樣子的條件

講到飛格覺得更好笑,消費者的立場我是無法干預,畢竟每個人的觀點都不同,

但是,收狗的幫賣狗的說話,這個就真的很好笑,根本就是商商相護。

 

當初犬寶屋說狗狗有沒有辦法帶給他看是我的問題,當初犬寶屋說要驗DNA都說可以帶狗狗出來,

他說要帶同胎的狗狗給我檢驗,同胎檢驗的出來是不是近親嗎?

我要驗是不是近親,又不是誰是同胎。扯自己要多負擔一些費用,

套一句老話→你有沒有辦法帶出父母犬,那是你的問題!

↑這句話很熟悉吧?

總之,現在的結果就是不了了之,你哪天心血來潮想要解決或是看狗狗,歡迎你打電話給我!

 

如果犬寶屋真的這麼在乎商譽,那他就不會將所謂的"茶杯貴賓"或是"花貴賓"拿出來販售,

解釋的手法不會又跟臘腸一樣吧?無中生有,這點他們可是當仁不讓。

*有"黃色"的,然後大言不慚的說"Y",真的是超可笑的! 

 要不是我有看書跟攝取知識,就被犬寶屋給呼嚨了!

犬寶屋怎麼跟其他人說我是不清楚,我就以我聽到的為基準。

若是我才疏學淺,還望大家多多指教呢!

 

by 恥笑犬寶屋的JJ麻麻

犬寶屋舊的部落格,因不明原因已經被Yahoo移除!         

近日犬寶屋已成立新的部落格以及網站,以上的連結可能已經無法使用,

請點選下面的連結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犬寶屋新的部落格

犬寶屋的網站  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we luv mama 的頭像
mimiwinds

we luv mama

mimiwind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 92 )